兴安盟质监局积极构建食品
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兴安盟质监局把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积极构建“部门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机制,维护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一、依法监管,着力规范,构建部门监管体系
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强化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完善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起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实现全过程监管。通过深入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全盟91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100% 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进一步加大小作坊整治力度,坚决取缔证照不齐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52 家证照齐全的小作坊 100% 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悬挂于店(厂)内明显位置,向消费者明示承诺。制定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质量安全卫生条件,严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状况明显好转,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实现了“3个100%”的目标。
二、行业自律,诚信经营,构建企业自律体系
健全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自律制度,发挥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作用。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开展诚信教育,进一步强化生产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履行法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立完善并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各项制度。主要包括目标责任制度、质量承诺制度,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申报制度,溯源管理制度,重要原辅料索证索票制度,食品监督抽查“红黑榜”定期公布制度。
三、广泛宣传,积极引导,构建社会监督体系
针对食品安全涉及面广、监管任务重、管理难度大的实际情况,发动、鼓励和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努力营造人人重视、人人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氛围。广泛宣传有关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识假辨假知识,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积极举报制假售假行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重大食品案件查处工作,向人大、政协、纪检、工会、消协、新闻媒体、当事人及消费者代表,通报食品安全热点、难点案件,形成了查处违法案件的合力。
兴安盟质监局七项措施
强力推进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进工作
为做好首批入网产品目录生产企业入网推进工作,兴安盟质监局加大推进力度、加快推进步伐,以七项措施强力推进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工作。一是实施重点突破,把3C认证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北京奥运会用品、药品作为重点推广对象;二是突出重点企业,把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等名优产品以及地区龙头产品企业作为推广应用的重点,以此带动其他企业整体推进;三是突出重点区域,根据首批入网产品目录,把目录内产品集中的地方作为重点推广地区,促进了推进工作的顺利进行;四是强化服务,集中办公、集中入网。全盟通过集中办公、强化服务等措施,全力推进电子监管网建设。针对多数企业缺乏电子监管网基本知识和计算机操作技能的实际,采取到企业现场讲解推广电子监管网的目的、意义以及操作规程,指导企业入网;五是加强沟通协作,在推广工作中,注重加强上下沟通,加强与中信国检内蒙古分公司、与企业的沟通,就推广工作进度,推广中存在的问题、疑问等及时进行上下、双向沟通;六是注重加强信息交流,根据要求和工作进度,建立了二种信息报送方式。一、半月报。各旗县市(开发区)质监局每半月向盟局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盟局及时向自治区局上报全盟电子监管网进展情况,二、编印《兴安盟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通报》,现已编印2期;七是抓住关键环节,逐步扩大入网产品范围。截至目前兴安盟签约入网企业30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27家,占签约入网企业总数的90%,农资企业2家,占6.66%,药品生产企业1家,占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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